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激励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这一奖项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站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专门工作人员。每学院限报1人。
评选条件和标准
1.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投身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和实践探索,连续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 年(含)以上。积极参与国家以及省级组织的心理类培训,踊跃组织开展各类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能够形成示范效应,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3.熟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政策,钻研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技巧,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师生的各类心理困惑,且咨询过程规范,咨询效果良好,受到师生的肯定和好评;
4.善于注重运用各种工作载体,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注重科学研究,善于思考和总结,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有相关研究成果;近两年内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心理健康教育有关的论文或参与1项厅级以上(含厅级)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研究;
三、申报材料清单
1.《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推荐表》一式1份;
2. 学院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培训情况证明;
3. 相关获奖、论文、课题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上述1-2项材料均须学院党委盖章;上述1-3项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下周二)17:00前,过期不候。纸质版材料提交至金明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电子版提交至hdpsyggyx@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0378—23881927。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