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评先奖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学生(2024级新生除外)及其学生集体。
二、评选项目及比例
(一)评选项目
河南大学先进年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学生会、先进社团、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学金。
(二)评选比例
先进年级评选比例为每学院一个;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学生标准班(每班以60人计)总数的10%;先进学生会的评选比例为学校学生会总数的20%;先进学生社团的评选比例为学生社团总数的20%;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0%;河南大学奖学金获得者从三好学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7%;单项奖学金不限比例,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评选推荐
各单位根据评选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经个人(集体)申请、民主评议、组织推荐,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告栏及网站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二)表格填写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部)负责填写评先奖优情况说明(附件1),拟获奖集体信息汇总表(附件2),拟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拟获单项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拟获奖个人、集体公示名单(附件5),审批拟获奖个人登记表(附件6)、拟获奖集体登记表(附件7)。
(三)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部)为单位于10月23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附件1至附件7以及本单位评先奖优细则,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金明校区行政楼212室),同时将上述材料(附件1至附件5)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hdxsglk1912@163.com,(压缩包以“学院名称+2023-2024学年评先奖优材料”命名,电子版与纸质版相关信息一一对应)。各单位严格审核,未按要求报送不予受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单项奖学金(认定细则见附件8)评选经各单位初审后,需将申请单项奖学金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复核,确定最终获奖情况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先进学生会和先进学生社团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四)公示表彰
学生处汇总结果审核后,将拟获奖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校予以行文表彰。
四、监督检查
为保证评先奖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各单位评选期间,学生处设立评先奖优监督电话:0371-22195551,监督邮箱hdxsglk1912@163.com。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同时,河南大学学生工作督导组将对各学院(部)的评先奖优工作进行抽查督导。
五、组织领导
学生评先奖优工作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17〕235号)的要求,广泛宣传动员,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推进。学生奖学金严禁以任何名义截留使用;先进集体的奖金用于集体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请各单位委派专人作为本单位评先工作联络人,初步审核本单位报送信息的规范性及完整性,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陈凌楠 电话:0371-22195551
附件:
1.河南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评先奖优情况说明
2.河南大学2023-2024学年评先奖优拟获奖集体信息汇总表
3.河南大学2023-2024学年评先奖优拟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4.河南大学2023-2024学年拟获单项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
5.河南大学2023-2024学年评先奖优拟获奖个人、集体公示名单
6.河南大学三好学生 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7.河南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
8.河南大学单项奖学金认定细则(暂行)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