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大学生毕业后服务基层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一、资助对象
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对“大学生村干部”,往届毕业生也符合代偿政策。
二、资助标准
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后贷款所产生的自付利息不再代偿。
三、服务范围
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原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具体名单见附件)。农村特岗教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实施范围为全省所有市、县。
四、办理流程
1.符合代偿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信息,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3.审批通过后,学生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服务所在地的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温馨提醒
1.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最高申请额度提升至12000元,研究生最高申请额度提升至16000元,如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有调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2.服务期满后符合代偿条件但超过两年仍未按规定办理代偿手续的服务基层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代偿资格。
3.请同学们务必保护好个人信息,勿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警惕以任何名义实施的各类诈骗。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371-22851233、15003782538。
附件:河南省艰苦边远地区县名单
一、原国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8 个)
(一)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26 个)
兰考县、栾川县、嵩县、洛宁县、汝阳县、鲁山县、卢氏县、 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淅川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光山县、新县、商城县、固始县、淮滨县、潢川县、沈丘县、淮阳县、太康县、商水县、郸城县、新蔡县。
(二)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12 个)
宜阳县、滑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社旗县、桐柏县、 睢县、虞城县、上蔡县、确山县、平舆县。
二、原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5 个)
伊川县、叶县、内黄县、原阳县、濮阳县、舞阳县、方城县、 夏邑县、罗山县、息县、西华县、扶沟县、泌阳县、正阳县、汝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