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以后随人民银行利率变化及合同约定作相应的变动。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学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称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2017年,我校有2074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1552.62万元。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1)首次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交《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首贷申请表》,再次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交《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表》;
(2)首次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复印件;
(3)首次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一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上表下载地址:http://stu.henu.edu.cn/info/1036/2428.htm
上表下载地址:http://stu.henu.edu.cn/info/1036/2427.htm
按学费、住宿费实际金额总和确定,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为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帮扶力度,贷款金额可以按最高额执行。
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每学年秋季学期一次申请、一次授信、一次发放的方式。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支付。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到期贷款一次性还清原则。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研究生剩余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具体到期日期一律为到期年份的9月20日。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3年后开始偿还本金,在合同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
请各位新生及家长认真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国家资助 助你飞翔——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及《河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简介》(详见《河南大学2018级新生入学指南》第20—22页)。
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出示或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即可。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调查表》可登录河南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tu.henu.edu.cn/info/1036/2423.htm)下载。
请同学们务必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勿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谨防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
学校随录取通知书所发的工商银行缴费卡中的存款会被默认为要交的学费住宿费进行扣划。如果计划到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不用在工商银行缴费卡中存入学费、住宿费,所带教材费、生活费等其他费用可存入其他银行卡中。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助学贷款资金于11月中旬经财务手续发放至申请学生工商银行缴费卡,届时学校财务处再次进行学费、住宿费扣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