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助管理 >> 国家助学贷款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作者:      阅读:

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3226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2023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签订纸质合同及承诺书

各单位要及时领取、发放纸质合同及承诺书,认真组织学生签订。具体要求如下:

1. 领取时间:11月7日;

2. 签订时间:11月7—11月8日;

3. 纸质合同一式四份,承诺书一式二份;

4. 核对借款合同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

5.核对无误后,学生须在合同背面的“借款学生”处签字,日期填写为:2023年11月7(见附件1),原则上合同须由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6. 学生须在承诺书的“承诺人”处签名,“学校”处填写河南大学,日期填写为:2023年11月7(见附件2);

7. 学生在签订合同和承诺书时要用黑色水笔填写,不能涂抹。

二、报送电子合同

根据合同实际签订情况,各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于11月9日下午17:00前报送电子合同。操作流程如下:

1. 登录学院贷款业务系统:①依次点击“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点击“批量审核”、选择“河南省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点击“确定”;②依次点击“汇总并提交”、选择“河南省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点击“汇总学生贷款合同并提交”、点击“提交”和“确定”点击“复核并上报”和“确认”。

三、报送纸质合同、承诺书及申请表

各单位要认真收集、审查和整理每一位借款学生的纸质合同、承诺书、《河南大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确认准确无误后,于1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51房间)。具体要求如下:

1. 根据合同“辅助归档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借款合同,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要将每位学生的一式四份合同放在一起;

2. 承诺书只需报送1份,另一份由学生自己留存;

3. 申请表、承诺书与纸质合同一并报送排放顺序同纸质合同一致

四、注意事项

1.在签订过程中如发现合同有误,可以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新打印后补签。作废合同要妥善保管,与正常合同一并报送。

2. 各单位要提醒借款学生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看个人信息。贷款合同签字盖章完毕后,其中1份会返还给学生,请妥善保管。

3.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借款学生关注“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我校助学贷款资金发放进度,并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贷款及征信知识宣传,大力开展诚信感恩教育,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及违约后果。

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政策措施。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审核,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报送工作,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附件:

1.借款合同签订模板

2.承诺书签订模板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11月6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河大学工

河大资助

河大心理

地址:中国 河南 开封/金明大道 | 邮编:475001/475004

联系我们:0371-22195551 hdxsczhk@163.com

版权所有©河南大学| 河南大学网站工作室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