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4号)的规定,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可向原申贷高校申请办理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为确保2023年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河南大学贷款毕业生,可按攻读学位学制年限申请还款计划变更(展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9月30日(含当日)前,贷款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
2.寄送纸质材料。9月30日(含当日)前,贷款毕业生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申请表》(见附件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寄送至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将政策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并着重提醒学生注意以下几点:
1.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寄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法办理;逾期不予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手续如未办理成功,贷款毕业生需自付利息。
2.10月下旬,办理成功的学生信息将通过“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同学们及时关注。
3.为确保申请材料及时送达,建议学生使用EMS或顺丰邮寄。寄(送)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451房间,联系电话:0371-22851233,15003782538。
附件:
1.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网上申请操作流程
2.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申请表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