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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23日      作者:      阅读: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22〕17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2〕12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

(一)申请对象

河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本年度已申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

(二)申请额度

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工作安排

1. 学生系统申请(6月20日—8月31日)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各单位贷款工作负责人为各年级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好在校生及2022级新生的高校贷款申请工作,组织学生填写《河南大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返校后递交纸质版;指导学生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流程》(附件2)完成网上申请。

续贷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续贷申请,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各单位要对续贷声明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2. 单位信息导入、初审(9195日)

各单位贷款负责人登录单位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依次选择【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左下角)(详见附件3),逐个审核申请学生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年级、学号、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贷款金额和贷款年限(附件4)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无误。

3. 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复审(9月6—9月10日)

各单位在校生贷款信息录入完毕并经过初审后,不用提交贷款信息,需要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约复审,并做好错误信息修改工作,得审核无误后进行系统提交。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工作

1.提醒学生提交续贷申请。各单位要提醒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学生,根据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

2.告知回执录入截止时间。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于10月10日前仍不能录入回执的学生将谢绝贷款。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将回执录入截止时间告知每一位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的学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切实做好服务。

各单位要多渠道全方位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金融知识、征信知识等普及宣传教育,的宣传,人人知悉。做好辅导员及资助工作站队员的业务培训,确保申请贷款学生知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流程同时开通学院资助热线电话,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

2.提早统筹谋划,做好应对预案。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形式严峻,多地又出现暴雨引发的汛情、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各单位要提早谋划,制定应急预案准确掌握受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影响的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及时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保障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生活

3.助学助人结合,强化育人功效。

单位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立自强,勤奋好学,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加强对广大青年的防诈骗警示教育、诚信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附件:

1.河南大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流程

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4.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年限汇总表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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