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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11月01日      作者:      阅读:

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19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函〔2019〕267号)精神,为确保我校2019年度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纸质合同、承诺书

各单位要及时领取、发放纸质合同及承诺书,尽快组织学生签订。具体要求如下:

1. 领取时间为11月1日

2. 签订时间为11月1日—11月5日

3. 纸质合同是一式四份,承诺书是一式二份

4. 学生须在每份纸质合同背面的“借款学生”处签字、捺手印,日期填写为11月1日(附件1)。原则上合同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5. 学生须在承诺书的“承诺人”处签名、捺手印,“学校”处填写“河南大学”,日期填写为11月1日(附件2)。

6. 由于贷款申请已经通过省资助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审批,原则上每一位借款学生必须要签订纸质合同

7. 学生在签订合同和承诺书时,要用黑色水笔填写,不能涂抹。

二、报送电子合同

纸质合同签订工作完成后,学院要根据实际签订情况,及时登录贷款系统,于11月5日中午12:00前报送电子合同。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登录经办人系统①点击“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点击左下角“批量审核”、选择“河南省2019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点击“确定”;②点击左上角“汇总并提交”、选择“河南省2019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点击左下角“汇总学生贷款合同并提交”、点击“提交”和“确定”。

2. 登录负责人系统:依次点击“复核并上报”、“确认”。

三、报送纸质合同、承诺书和申请表

各单位要认真收集、审查和整理每一位借款学生的纸质合同承诺书《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首贷申请表》《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表》,确定准确无误后,于11月8日下午17:3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1. 根据合同右上角“辅助归档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借款合同,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要将每位学生的一式四份合同放在一起。

2. 承诺书只报送1份,另一份由学生自己留存。

3. 申请表与纸质合同、承诺书一并报送。

四、注意事项

1.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出现错误,学生可以联系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重新打印合同后补签。作废合同要妥善保管,与正常合同一并报送。

2. 各单位要提醒借款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看个人贷款信息

3.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受资助学生关注“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各类资助资金发放进度,并通过印发宣传册、播放宣传片、进行征信知识问答、组织诚信宣誓活动、举办培训等方式,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和违约后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统筹兼顾、扎实工作,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报送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

1.借款合同签订模板

2.承诺书签订模板

 

 

河南大学学生工作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1日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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