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年,我校有4201名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共计3144.46万元。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14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14〕697号)要求,目前已进入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上报阶段。为提高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上报工作效率,保障我校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纸质合同、承诺书签订注意事项
1、每位学生的贷款合同是1式4份,承诺书1式1份,请各学院在发放材料时注意,以免发放错误;
2、学生须在每份合同背面的“甲方借款学生”处签字、捺手印,日期均填写为10月28日;原则上,合同须由学生本人签字,除非特殊情况,如贷款学生在外地,无法回校签字等情况,在学生本人的授权下,可以由其他在校学生代签。承诺书在“承诺人”后签名、捺手印,“学校”处填写“河南大学”,日期填写为10月28日。
3、学生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注意要用黑色水笔填写,不能涂抹,若有合同损坏或缺失,请尽快到贷款中心补打。
二、纸质合同、承诺书等材料上报注意事项
1、合同签订后,请各学院按照合同右上角的“辅助归档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请注意将每位学生的1式4份合同放在一起;
2、将合同于10月30日(周四)上午12点前,交至贷款中心;
3、上报贷款合同的同时,交承诺书、贷款申请表、系统登录U盾,领取动态口令牌,届时,我校资助中心将组织人员对贷款合同、申请表等材料进行审核,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贷款相关材料上报前的审查、整理工作。
三、电子合同上报注意事项
上报纸质合同的同时,各学院需要根据合同签订的情况,上报最终数据。因为国家开发银行已将学生申请的贷款审批通过,原则上,没有特殊情况,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要签订贷款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系统上报时间为10月30日(周四)上午12点前;
2、具体操作为:登录经办人系统,①点击“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②先点击左上角的“汇总并提交”,选择“河南省201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点击左下角“汇总学生贷款合同并提交”,确定;登录负责人系统,点击“复核并上报”,确认上报。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