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年我校到期贷款本息还款率为96.79%,还款率连续三年屡创新高。为保持先进,再创佳绩,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决定从寒假开始全面开展2016年到期贷款本息催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主要内容
针对我校2016年9月到期的4236笔合同,在前一阶段催收的基础上,对截止目前仍未偿还的472笔贷款合同,全面宣传,逐个通知,多措并举,有效开展贷款本息催收工作。
二、目标任务
加强贷后管理,把握好到期贷款本息催收工作的关键时间节点,为贷款毕业生提供更优质全面的服务,提高2016年9月到期贷款还款率,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三、工作要求
1.合理有效安排工作时间。2016年9月到期贷款还款的有效时间为1月1日—贷款到期日,根据不同的贷款期限,到期日为2月24日、9月7日、9月20日和9月21日。各学院要合理安排,抓好工作关键时间节点,针对不同到期日的贷款合同,有针对性地开展催收工作。
2.做好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各学院要采用寄送《催收通知书》、电话短信通知、邮件通知等多种方式,主动联系到期贷款未还款毕业生,有效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金融知识、支付宝还款流程、POS机还款方式等宣传,让每一位学生熟悉还款时间和具体流程;做好诚信教育,让每一位学生了解贷款违约会导致严重后果,包括:银行加收罚息,不再为其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将录入全国征信系统,就业和创业受到影响;银行将在有关媒体和网站公布个人信息及违约行为,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等。
3.认真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各学院要制订符合学院实际情况的具体工作方案,多次筛查,逐个突破,积极落实工作目标,切实提高到期贷款还款率。要及时登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通过“学生管理—联系记录”模块,录入贷款毕业生联系记录,认真做好催收记录。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提高绩效,使到期贷款本息催收工作成为贷后管理的重要举措和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的常态工作。学生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依据到期贷款本息还款情况,按规定使用风险补偿资金对到期贷款本息催收工作成效好的学院和个人进行奖励。
附件:各学院2016年到期贷款合同未还款情况统计表
河南大学学生工作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