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29日      作者:      阅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真正把党、国家和学校的政策关怀传递到需要的家庭。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我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2023级本科生)。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学生辅导员及其他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等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组,负责所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审核。

3.各年级(专业或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年级(专业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年级(专业或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人数不少于级(专业或班级)总人数的百分之十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须在本年级(专业或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

三、认定程序

1.提前告知。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主题班会、集体宣讲、书面通知、微信群、电话、视频通话等有效方式向每一位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发放《河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为确保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入学后尽快完成,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暑假期间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方式提前摸排新生的家庭情况,线上指导新生提前填写《申请表》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如实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待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开放后再进行线上困难认定。学生或监护人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作出书面承诺。2022—2023学年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需要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3.小组评议年级(专业或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回收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电子信息并进行核实。按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豫教财〔2019〕84号要求可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评议小组根据核实情况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估,并初步提出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4.学院审核。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汇总、审核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小组的提出的学生名单。

5.学院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结果、公示时间以及监督电邮箱信息,必须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各学院公示的认定结果,必须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结果,其它公示文本无效公示的网页链接及照片发送至学生资助工作群。

6.信息报送。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要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学院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申请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附件2)《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附件3)认定资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7.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核准、汇总各学院报送的学生名单,提出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8.学校公示。学校应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9.关注重点。学院在开展认定工作时,要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农村地区、重点保障脱贫享受政策户(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登记造册,优先认定、重点资助。

、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6月29日开始

2.学院认定及公示:6月29—9月上旬

3.材料报送:9月中旬

4.学校公示:9月中旬

具体时间安排将结合开学时间及实际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目的、意义、程序传达至每一位学生,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把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都纳入认定范围。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确保认定结果精准、公平。

2.熟悉系统,精准操作。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依托系统开展学生申请、信息录入、资格审查等各项基础性工作避免手工录入出现漏报错报等现象对系统操作中出现的疑难与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3.强化监管保障隐私各学院强化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学生资助信息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定期开展学生困难认定资格复核工作,加强困难认定的动态监管。如学生发生困难等级变更,须及时变更学生的困难等级;如学生存在被取消困难生资格、休学、离校、严重违纪违法、严重铺张浪费等情况,一经核实,学院及时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并追回相关资助资金。

附件:

1. 河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3.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629


 

河大学工

河大资助

河大心理

地址:中国 河南 开封/金明大道 | 邮编:475001/475004

联系我们:0371-22195551 hdxsczhk@163.com

版权所有©河南大学| 河南大学网站工作室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