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13〕236号)、《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年度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9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办资助〔2018〕628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参军入伍、直招士官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在校生,以及退役复学的本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凡是在2016年7月1日之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复学的学生,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学费及贷款低于资助额度上限的,按个人实际缴纳金额进行申请。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20日前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 审核盖章后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或《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须正反面打印(注:申请表须从学生个人的征兵系统中自动生成并打印);
2. 《应征入伍通知书》或《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开展工作,认真学习入伍相关的国家资助政策,在学生中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保证在校生、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确保入伍的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都能够享受国家资助。
材料报送地址: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121房间。
联系电话:0371-22851233,15003782538。
河南大学学生工作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