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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工作流程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5-14作者: 暂无 浏览次数:

1.预约登记:来访者尽量提前预约,可直接来咨询中心预约或通过电话预约。咨询中心登记来访者预约的咨询时间及想咨询的问题类型安排咨询师,并确定咨询时间。

2.咨询:咨询中心提供良好的咨询环境,给来访者最大的帮助。

3.回访:需要继续接受咨询的来访者须在每次面谈结束后同咨询师一起商定并预约下次的咨询时间;需要长期接受咨询的来访者可与咨询师协商确定咨询时间

4.记录:咨询师详细记录对来访者咨询过程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来访者姓名、来访时间、地点、内容)。

5.存档:对咨询的相关资料,分类进行保密管理,由专人负责,未经中心主任同意,任何人均不能接触个人咨询资料。

附:

预约制度

河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设有面向全体师生的个体心理咨询室,免费向本校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为规范心理咨询程序,中心实行预约制度,有关预约办法和相关注意事项,请大家认真阅读,以保证中心更有效的为大家提供咨询服务。

一、预约方法

有心理咨询需要的同学,请务必提前至少一天进行预约,目前可以提供的预约方式主要有:

1、来人预约:来访者本人到咨询室提出预约申请。

预约地址:金明校区23号综合楼456

2、电话预约:来访者致电咨询室进行预约。

预约电话: 037123881927

二、预约时间

接待时间:周一 至 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预约注意事项

1、预约过程中,本校师生需向中心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证件。为了方便后续的跟踪咨询服务,需要把来访者的真实姓名、所在院系专业、联系方式、一定的家庭和求学背景登记在案,这些个人资料只用于心理咨询中心的资料收集与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恪守保密性原则,不会将这些信息透漏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2、每次咨询时间一般为5060分钟,请来访者遵守约定时间,准时来访。超过预约时间10分钟未到者,视为取消本次预约。无事先说明,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退约,可重新商定来访的时间。

3、如果在预约的时间里不能赴约,请提前电话退约,或直接到学校心理咨询室取消预约,以便将时间留给其他需要咨询者。

4、在一次咨询结束时,可以与咨询师协商,当场预约下一次咨询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