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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非恶意欠款证明申请流程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5-05作者: 暂无 浏览次数:

1.贷款学生在所有贷款本息结清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下载打印全部《高校助学贷款结清凭证》;

2.下载并如实填写《助学贷款非恶意欠款证明申请书》;

3.学生将《助学贷款非恶意欠款证明申请书》和《高校助学贷款结清凭证》一起寄送至河南大学贷款管理中心(开封市金明大道河南大学金明校区办公楼451);

4.贷款中心审核学生材料后,填写《非恶意欠款证明》及《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证明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审批;

5.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审批通过后,贷款中心领回《非恶意欠款证明》,并联系学生领取;

6.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非恶意欠款证明》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