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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大学2021—2023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24年04月16日      作者:      阅读:

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大学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的通知》(校党发〔2021〕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2023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优秀辅导员10名。

二、评选对象

河南大学本科生专兼职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学生满意度和认可度高;

3.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5.敢于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在重大活动组织中、重大工作推进中、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在近两年(2021、2022年)辅导员年度考核中曾获得过“优秀”等次。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5月7日前完成)。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讨论酝酿,提出本院推荐人选。各学院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人。

2.组织初评(5月17日前完成)。初评分为笔试(权重20%)、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审核(权重10%)、学生评议(权重20%)、评委集中评审(50%)4个环节,并评选出入围复评的辅导员。综合参评人员在以上四个环节取得的成绩,评选出15名同志进入复评环节。

3.组织复评(5月28日前完成)。复评以现场公开展示、班情熟知和答辩形式进行。答辩前一天参加复评的辅导员到学生处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并拷贝展示PPT文稿。面试答辩每人12分钟,包含自我介绍、工作特色展示、班情熟知、问答四个环节。

4.校内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5.表彰奖励。经公示无异议后,优秀辅导员名单报经学校同意后,颁发荣誉证书。

6.宣传推介。适时对优秀辅导员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展播。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2.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3.各学院请于2024年5月7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金明校区行政楼460室),电子版发至henusjk1912@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申报材料包含以下内容:(1)《河南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附件1);(2)个人事迹材料纸质材料,3000字左右,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3)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 寸 2.5*3.5cm,413*295 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 1024*768),格式为 JPG。(4)提供所带全部学生姓名、学号、专业、年级、班级、联系方式等信息。相关材料电子版请提供 word 文档,格式为 DOC或者 DOCX,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

联系人:修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198061


附件:河南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河南大学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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