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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度资助工作站进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3年03月02日      作者:      阅读:

各学院:

资助工作提质增效,学生队伍建设为重。锻造高素质学生资助工作队伍,是学生资助管理行稳致远的强有力保障。为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站人员能力业务水平,推动我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决定对2022年度资助工作站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资助工作站队长及队员。

二、考核内容

1. 疫情期间是否通过线上、电话家访等方式排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及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帮扶;

2. 新生入学期间资助工作站站点设置是否及时到位,“绿色通道”、助学贷款等各项资助政策实施是否落实到位;

3.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是否做到因人施策,公平、公开、公正;

4. 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否实现“应贷尽贷”和“应还尽还”;

5. “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与“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6. 领取和报送各类资助材料是否及时、准确;

7. 是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育人活动,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8. 是否利用多种平台和途径宣传资助政策和工作动态,做好新闻报道。

三、考核方式

1.学院自查。依据考核内容,对2022年度资助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填写《2022年度资助工作站落实情况自查表》(附件1);结合自查情况,对学院资助工作站队长及队员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良好比例不超过50%。考核结果填写《2022年度资助工作站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2)。

2.学校考评。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提交的《自查表》和《登记表》进行评审,结合学院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对学院资助工作站工作进行考评。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结合往年情况制订符合本学院工作实际的自查方案,于3月6日下午17点之前,将电子版(Excel格式)的《自查表》和《登记表》统一命名为“**学院+资助工作站自查表(或登记表)”发送至15003781538@163.com,纸质版报送到资助服务科(行政楼442房间)。各学院要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既要加强自我监督,也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内外发力,不断提升资助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效率,推动学院资助工作健康持续开展。


附件:

1. 2022年度资助工作站落实情况自查表

2. 2022年度资助工作站考核情况登记表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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