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我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
1.资助条件。我校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往届毕业生,不包含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即可申请,2011年毕业,2012年入伍的不可申请。
2.学费补偿贷款代偿。2021年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
3.退役复学生国家资助。2021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可申报2021-2022学年的学费补偿,以往学年未申报的,本次可补报。
(二)直招士官
1.资助条件。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包含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2.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符合条件的直招士官学生,申报2021-2022学年的学费补偿或者贷款代偿。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服兵役学生资助工作,认真学习国家文件精神,做好相关政策宣传,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学生知晓政策。
2.提醒申报学生及时登录“征兵网”下载申请表,于10月20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金明校区行政楼451房间),联系电话:0371-22851233、15003782538。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