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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河南大学特色心理健康工作站培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年04月17日      作者:      阅读: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加快构建全员育心工作体系,切实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培育一批彰显河南大学育人特色的心理育人品牌项目,现决定开展首批河南大学特色心理健康工作站培育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特色引领、五育并举、分级培育”原则,挖掘培育一批工作机制健全、特色品牌鲜明、服务精准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心理健康工作站,构建全员参与、多元协同、百花齐放的心理育人新格局,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培育方向

本批次拟重点培育10个特色心理健康工作站,优先支持具备明确“5·25”心理健康活动实施方案、拥有清晰长期品牌建设规划、能够切实贴合学生心理需求的申报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心理健康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具备开展工作站培育的基本条件保障;建设方向定位清晰、特色鲜明,具有较高辨识度和较强辐射带动能力,能够结合学科优势和学生特点,提供精准化心理健康服务。

(二)申报人员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学工队伍人员,包括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心理健康工作站站长等,具备独立承担和组织实施项目的能力。项目成员可包含专业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鼓励广泛吸纳学生骨干(如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等)参与。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人须围绕本通知“建设目标”“培育方向”,填写《河南大学特色心理健康工作站培育申报书》(见附件),按要求报送。

四、时间安排

五、支持措施

(一)经费支持

每个获批培育的特色心理健康工作站,将给予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支持。对培育期间工作成效突出、品牌影响力显著的工作站,可追加经费支持。

(二)专业支持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为每个立项单位提供全方位专业指导,包括工作方案优化、活动设计、人员培训等;同时提供宣传支持,协助各工作站做好特色培育与品牌推广工作,提升项目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考核激励

特色心理健康工作站培育成果纳入学院(部)心理健康工作年度考核加分项;对培育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并优先推荐申报更高级别心理育人成果。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工作站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场地、设施等条件保障,确保培育工作落地见效。

2.凝练特色,注重实效。各申报单位要立足学科特色,聚焦学生实际需求,打造辨识度高、针对性强的心理育人品牌。

3.材料报送:请于4月26日前完成遴选与推荐,将申报书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打包发送至邮箱:hdpsyggyx@126.com,文件夹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特色工作站培育申报”。

联系电话:0371-23881927

附件:河南大学特色心理健康工作站培育申报书

                      河南大学学生工作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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