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5〕12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2025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签订纸质合同及承诺书
各单位要及时领取、发放《借款合同》及《承诺书》,认真组织学生签订。具体要求如下:
1. 领取时间:10月31日;
2. 签订时间:11月1日—11月5日;
3. 领取地点:开封校区在金明校区行政楼451室,郑州校区在四斋113室;
4. 纸质合同一式四份,承诺书一式二份;
5. 请核对借款合同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
6.核对无误后,学生须在合同背面的“借款学生”处签字,日期填写为:2025年11月2日,原则上合同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7.学生须在承诺书的“承诺人”处签名,“学校”处填写:河南大学,日期填写为:2025年11月2日;
8. 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和《承诺书》时用黑色水笔填写,不能涂抹。
二、报送电子合同
根据合同实际签订情况,各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审查学生基本信息,核实无误后,于11月4日下午5:00前报送电子合同。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学院贷款业务系统:①依次点击“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点击“批量审核”、选择“河南省2025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点击“确定”;②依次点击“汇总并提交”、选择“河南省2025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点击“汇总学生贷款合同并提交”、点击“提交”和“确定”。③点击“复核并上报”和“确认”。 
三、报送纸质合同、承诺书及申请表
各单位要认真收集、审查和整理每一位借款学生的纸质合同、承诺书、《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确认准确无误后,于11月7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封校区交至行政楼451室,郑州校区交至四斋113室)。具体要求如下:
1. 根据合同“辅助归档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借款合同,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要将每位学生的一式四份合同放在一起;
2. 承诺书只需报送1份,另一份由学生自己留存;
3. 申请表、承诺书与纸质合同一并报送,排放顺序同纸质合同一致。
四、注意事项
1. 在签订过程中如发现合同签订错误,请填写打印《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二次打印申请书》与作废合同一起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封校区行政楼451室,郑州校区四斋113室),打印后重新签订。
2. 各单位要提醒借款学生认真核对《借款合同》中的个人信息,明晰合同内各项条款及《承诺书》内的相关要求,诚信签约。贷款合同签字盖章完毕后,其中1份会返还给学生,请本人妥善保管。
3.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借款学生关注“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我校助学贷款资金发放进度,并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贷款及征信知识宣传,大力开展诚信感恩教育,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及违约后果。
附件:
1.《借款合同》及《承诺书》签订模板
2.《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二次打印申请书》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