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评先奖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并正常参加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及其组织(2025级本科新生除外)。
二、评选项目及比例
(一)评选项目
河南大学先进年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学生会、先进社团、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学金。
(二)评选比例及奖励金额
按照《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17〕235号)第三章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先进年级评选比例为各单位1个;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学生标准班(每班以60人计)总数的10%;先进学生会的评选比例为学校学生会总数的20%;先进学生社团的评选比例为学生社团总数的20%;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0%;河南大学奖学金获得者从三好学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7%;
单项奖学金不限比例,符合条件者(以成果申报系统目录为准,在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参加相应比赛获奖的学生可申请,原则上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均可申报。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评选推荐
各单位须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评选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评选标准、工作程序、时间节点及纪律要求等内容,并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公告栏渠道正式发布,确保本单位全体师生周知。评选过程中,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组织开展个人(集体)申请、民主评议、资格审查和集体研究等工作。确定后的拟获奖名单(含个人与集体)须在本单位公告栏及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明确异议受理方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二)奖项评选
申请河南大学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于11月1日17:00之前登录“河南大学实验实践教学创新管理平台”进行成果申报审核。河南大学三好学生、河南大学奖学金、河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河南大学先进年级、河南大学先进班集体依据各单位评选细则进行评选,先进学生会和先进学生社团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公示期结束并无异议,于11月14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本单位评选工作通知、评选细则,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审核无误后,将上述材料(附件1、附件2、本单位评选工作通知、评选细则)word版压缩包发送至hdxsglk1912@163.com,(压缩包以“学院名称2024-2025学年评先奖优材料”命名,电子版与纸质版相关信息一一对应)。各单位严格审核,未按要求报送不予受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四)系统申报
各单位根据公示名单对线上申报的获奖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名单需与学院公示名单保持一致。学校审核通过后各单位从“河南省资助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相应拟获奖个人、集体登记表,由各单位自行存档保管,暂不需报送至学生处,后续盖章事宜等待另行通知。
(五)学校审核、公示与表彰
学生处汇总结果审核后,将拟获奖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校予以行文表彰。
四、监督检查
为保证评先奖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各单位评选期间,学生处设立评先奖优监督电话:0371-22193111,监督邮箱hdxsglk1912@163.com。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同时,河南大学学生工作督导组将对各单位的评先奖优工作进行抽查督导。
五、组织领导
学生评先奖优工作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效。先进集体的奖金用于集体建设,学生奖学金严禁以任何名义截留使用。
请各单位委派专人作为本单位评先工作联络人,初步审核本单位报送信息的规范性及完整性,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河南大学学生处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1.河南大学××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评先奖优情况说明
2.河南大学××学院2024-2025学年评先奖优拟获奖个人、集体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