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河南大学2025年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立项的通知

时间:2025年03月31日      作者:      阅读: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推进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生工作育人品牌,现决定开展2025年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立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申报工作室,须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下是2025年重点立项方向:

   1.思政引领融入拔尖创新人才的有效路径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3.大学生党建与思政教育协同发展

   4.学风建设和学业指导

   5.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6.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7.辅导员队伍核心素养提升与专业化发展

   8.学生干部领导力提升

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应以重点立项方向为指引,但不局限于重点方向。鼓励怀有共同教育理想、志同道合的副书记和辅导员跨学院、跨学科申报。以主持人所在学院为依托,至少联合1-2个其他学院联合申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工作任务

根据《河南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培养与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制定本年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任务要求。

1.服务学生发展需求。每年至少开展1次大学生调研活动,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学生思想困惑与实际困难。

2.促进辅导员学习交流。工作室全体成员每年参加8次以上校内、4次以上校外专题培训、研修及会议、研讨活动;团队成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及育人能力有明显提高。

3.充分发挥工作室引领作用。全面整合校内与工作室研究方向紧密相关的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实践基地等,每年至少承办1次与工作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学生思想教育与辅导员队伍建设活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开展特色品牌建设,至少培育1项可示范、可推广精品项目或工作品牌。

4.打造辅导员学习成长“共同体”。重视团队成员个人成长与发展,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工作室建设周期内团队成员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研究成果注明受到河南大学辅导员工作室专项支持。

三、申报对象

1.人员构成

申报者即工作室主持人(1人)应为专职辅导员(含学院(部)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和一线专职辅导员);团队成员6-10人,鼓励跨单位合作。

2.工作室主持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室主持人必须是一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3年以上。

(2)工作室主持人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与项目相关的资源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3)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获得过与学生工作相关省级以上表彰。在辅导员各类比赛(素质能力大赛、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征集、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省优秀辅导员评选、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等)中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4)工作室主持人应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具备指导本校辅导员开展工作研究与实践创新的能力,具备开设针对其他辅导员的专门指导课程或讲座的能力。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至少1篇或参与编写学生工作相关教材、专著1部或主持完成校级以上学生工作相关科研课题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完成省级以上学生工作相关科研课题至少1项。

(5)工作室主持人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且不能兼任其他工作室成员。

3.工作室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工作室成员以一线专职辅导员为主,鼓励邀请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想政治工作相关人员。

(2)每位成员仅限参与一个工作室。

四、申报办法

1.个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直接说明工作基础的图片、辅助资料等。

2.学院(部)推荐。要加强对推荐对象思想水平、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审查,按照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遴选推荐。各学院(部)限报1个。

3.材料提交。请各学院(部)于4月 23日下午5:30前将申报书、支撑材料的word版发送到邮箱henuxscsjk@163.com,纸质版材料5份提交至金明校区行政楼449,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审与管理

1.党委学生工作部拟于4月30日组织现场展示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停止资助。

3.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工作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开支。支持经费主要用于队伍建设、平台建设、调查研究、学术研究和育人活动等方面,用于支出开展以上活动所产生的如劳务费、会务费、差旅费、宣传资料费等。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各单位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梳理本院辅导员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辅导员工作特色和亮点,择优推荐,推动辅导员队伍内涵式发展。


联系人:修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198061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28日


河大学工

河大资助

河大心理

地址:中国 河南 开封/金明大道 | 邮编:475001/475004

联系我们:0371-22195551 hdxsczhk@163.com

版权所有©河南大学| 河南大学网站工作室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