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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征集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形象标志的通知》的通知

2014年04月02日      作者:暂无      阅读:

各学院、公共体育教研部、文理实验班:

现将《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征集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形象标志的通知》(豫教资〔2014〕18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踊跃投稿。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4月2日



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豫教资〔2014〕18号

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征集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形象标志的

通 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广泛宣传国家及我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更好地践行“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宗旨,打造全省学生资助工作特色,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征集“河南学生资助工作”形象标志。具体事项如下:

一、设计主题

形象标志将作为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市县、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统一标识,设计主题围绕但不拘泥于“河南学生资助工作”。

二、应用范围

标识应用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机构标牌、中文和英文版名片、网站Logo、服饰装备及相关视觉识别系统应用等。

三、征集范围

全省各市县、各学校教育工作者,各类在校学生,社会各界人士。

四、设计要求

1.体现全省学生资助工作特色,紧扣资助工作基本宗旨和工作理念。建议设计者浏览“河南省学生资助网”(www.haedu.net.cn)了解相关学生资助工作内容。

2.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远。

3.庄重大方、构图简洁,风格独特、简约明快,色彩搭配合理、美感突出,视觉感受上有冲击力且格调积极。

4.设计者可投送一至多份作品,设计方案可为一个或一组图案,手绘或电子版均可。形象标志应易于识别、便于拓展设计,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制作、使用和传播,具有时代感,适合长期固定使用。

5.稿件一律使用A4规格设计图,提交电子稿。JPG、PSD、AI或CDR格式均可,300dpi以上。所有稿件应使用标准字、标准色,注明标准比例、字体和尺寸。彩色稿件需提供多种配色方案和CMYK色值。每幅稿件需附不超过300字的文字说明,简要说明设计理念和创意。

6.所投稿件不得对他人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犯。我中心对违反此条规定者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五、评审办法及奖项设置

我中心将由专业人员及中心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符合要求的投稿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河南省学生资助网上公布。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稿件被中心采纳使用;

二等奖2名,奖金2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六、投稿方式及时间

1.投寄地址

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76152470@qq.com。请注明“徽标征集”。

2.投稿时间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稿,截止于2014年4月20日。

七、注意事项

1.所有稿件要求一律使用真实姓名,注明单位、学校、院系、班级以及联系方式,并同时提供工作证或学生证(无工作证、学生证,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所有稿件一经寄出概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3.所有获奖作品版权归我中心所有,不得再投他处或作其他用途。最终采纳作品一经确定,中心即支付奖金,并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可以任何形式对该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设计者不得再向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中心负责。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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