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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必看|河南大学资助政策解读之五:勤工助学

2020年09月09日      作者:      阅读: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或培养单位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

我校按照《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分为学校、培养单位两级管理。

一、活动管理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或所在培养单位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二、岗位设置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原则上实行一人一岗制,学生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2)临时岗位是指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可完成任务的短期性、暂时性岗位。

三、劳动报酬

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学生的劳动报酬从学校和培养单位勤工助学专项经费中支出,专款专用。

1)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根据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和上岗时间,每月不超过40小时,给予每人每月400元酬金。

2)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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