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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生资助政策专题宣传之八:勤工助学

时间:2018年07月26日      作者:      阅读: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我校按照《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校发〔2017〕241号)规定,分为学校、培养单位两级管理。

   2017年我校设置655个长期或临时助学岗位,组织2380人次家庭经济困难本学生上岗,发放岗位津贴173.14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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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管理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或所在培养单位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自愿申请、扶困优先、竞争上岗、信息公开的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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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校内助研、助管、助教、科技开发和技能培训服务、校园文化生活、后勤服务等为主要内容。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分为长期岗位和临时岗位。  

  (1)长期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或寒暑假的长期性、连续性岗位。原则上实行一人一岗制,学生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2)临时岗位是指通过一次或几次工作即可完成任务的短期性、暂时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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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  

学生的劳动报酬分别以工作时长工作量为单位计算。

  (1)长期岗位一般以工作量计酬按月支付,根据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和上岗时间,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至500元不等的报酬。

(2)临时岗位一般以工作时长计酬按小时支付,给予每人每小时不低于8元的报酬。


温馨提醒:

   请各位新生及家长认真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国家资助 助你飞翔——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河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简介》(详见《河南大学2018级新生入学指南》第20—22页)。

  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出示或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何一单位核实、盖章即可。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调查表》可登录河南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tu.henu.edu.cn/info/1036/2423.htm)下载

  请同学们务必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勿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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