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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生资助政策专题宣传之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018年07月26日      作者:      阅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制定《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发〔2017〕239号,办法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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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依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根据学生家庭收入状况可划分为:

   (1)特殊困难等级。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开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90元/月)的,应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

  (2)一般困难等级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的,应认定为一般困难等级。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认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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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程序

  (1)学生提交申请

   (2)年级(专业)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相应等级;

   (3)培养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组审核年级(专业)评议小组评议结果。审核通过后,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等级公示五个工作日。收到举报或投诉后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启动调查,开始调查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形成处理意见;

  (4)学生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认定工作全过程管理,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收到举报或投诉后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启动调查,开始调查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拟定处理意见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5)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对认定工作中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讨论,按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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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调查表》外,还需要提交一份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表下载地址:http://stu.henu.edu.cn/info/1036/2423.htm

温馨提醒:

  请各位新生及家长认真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国家资助 助你飞翔——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河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简介》(详见《河南大学2018级新生入学指南》第20—22页)。

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出示或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何一单位核实、盖章即可。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调查表》可登录河南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tu.henu.edu.cn/info/1036/2423.htm)下载

  请同学们务必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勿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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