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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27日      作者:      阅读:

各培养单位:

为维护贷款学生权益,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工作的管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19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毕业确认

每一位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务必于5月21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个人信息变更”或者“资料修改”模块,核对修改个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核对贷款贴息截止日等信息是否准确,如不准确,需向辅导员老师及时反馈;信息更新完毕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原则上每位贷款毕业生必须申请毕业确认,贷款已结清、退学、休学、入伍等学生除外。

二、单位审核学生信息

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毕业确认后,各单位贷款工作负责老师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通过“待办工作”模块,审核确认已变更的毕业确认信息。对因退学、休学、入伍等特殊原因未能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各单位要做好信息汇总,填写《2021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各单位完成信息汇总,填写《2020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附件2)。

三、单位报送错误信息

各单位在审核确认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信息的过程中,如发现贷款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院、专业、年级、年制、贷款贴息截止日、贷款到期日等重要信息错误的,需填写《2021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3),由各单位贷款工作负责老师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纸质毕业确认工作报表一起,于5月25日前报送至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金明校区行政楼451房间)。因单位没有报送错误信息,导致学生产生额外利息,学生主张的经济损失由单位承担。

若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出现信息错误,各单位在报送工作报表的同时,需提醒学生联系其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修改。

四、有关要求

1. 毕业确认工作是维护贷款学生权益、确保贷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务必覆盖每一位贷款毕业生。要提醒学生牢记本人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确保毕业后联系畅通。

2. 各单位要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资助政策宣讲“两节课”活动,在全体毕业生离校前上一节下一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宣讲下一学段资助政策体系和申请流程,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大力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避免贷款毕业生因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附件:

1. 2021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

2. 2021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

3. 2021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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