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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04日      作者:      阅读:

  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0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校2020年度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纸质合同及承诺书

各单位要及时领取、发放纸质合同及承诺书,认真组织学生签订。具体要求如下:

1. 领取时间:11月4日;

2. 签订时间:11月4日—11月6日;

3. 纸质合同一式四份,承诺书一式二份;

4. 学生须在合同背面的“借款学生”处签字,日期填写为11月5日(附件1),原则上合同须由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5. 学生须在承诺书的“承诺人”处签名,“学校”处填写“河南大学”,日期填写为11月5日(附件2);

6. 由于贷款申请已经通过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审批,原则上每一位借款学生必须要签订纸质合同;

7. 学生在签订合同和承诺书时要用黑色水笔填写,不能涂抹。

二、报送电子合同

根据合同实际签订情况,各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登录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于11月6日中午12:00前报送电子合同。操作流程如下:

1. 登录经办人系统:①依次点击“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点击“批量审核”、选择“河南省2020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点击“确定”;②依次点击“汇总并提交”、选择“河南省2020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点击“汇总学生贷款合同并提交”、点击“提交”和“确定”。

2. 登录负责人系统:点击“复核并上报”和“确认”。

三、报送纸质合同、承诺书及申请表

各单位要认真收集、审查和整理每一位借款学生的纸质合同、承诺书、《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首贷申请表》或《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表》,确认准确无误后,于11月10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51房间)。具体要求如下:

1. 根据合同“辅助归档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借款合同,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要将每位学生的一式四份合同放在一起;

2. 承诺书只需报送1份,另一份由学生自己留存;

3. 申请表与纸质合同、承诺书一并报送。

四、注意事项

1. 在签订过程中如发现合同有误,可以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新打印后补签。作废合同要妥善保管,与正常合同一并报送。

2. 各单位要提醒借款学生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看个人信息

3.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受助学生关注“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各类资助资金发放进度,并通过印发宣传册、播放宣传片、进行征信知识问答、组织诚信宣誓活动等方式,大力开展诚信教育,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违约后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统筹兼顾、扎实工作,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报送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

1.借款合同签订模板

2.承诺书签订模板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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