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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助学贷款审批表及借款合同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3年10月08日      作者:暂无      阅读:

各学院: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做好我校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经研究,决定对贷款审批表及借款合同进行审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查目的

在今年助学贷款发放前,对2013年申请受理的助学贷款审批表及借款合同进行交叉审查,保证借款合同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与学生提交的相关纸质材料的一致性,进一步提升我校助学贷款的信贷管理水平。

二、审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对学生提交的贷款审批表及借款合同进行审查。

(二)交叉审查

各学院对指定学院的贷款审批表及借款合同进行审查。(交叉安排详见附件1)。

三、审查时间

(一)学院自查阶段

各学院从10月21日起,对本学院的贷款审批表进行自查;在10月31日合同上报前,对借款合同进行自查。

(二)交叉审查阶段

10月28日下午召开借款合同签定会议,各学院上报贷款审批表并进行交叉审查;10月31日上午召开专项会议,各学院上报借款合同并进行交叉审查。

四、审查内容

(一)借款合同数量和信息

1.核对每套合同是否齐全,与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

2.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是否签字、捺印,填日期;

(二)贷款审批表上的信息

1.核对审批表上的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学生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致;

2.核对审批表上的借款人家庭住址是否具体到村、门牌号;

3.核对审批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的公章是否已盖、清晰;

4.核对审批表上的签名是否清晰。需加盖手印的地方是否加盖手印;

5.核对审批表后的附件是否完整,包括:①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②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或者父母所在单位关于贷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③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民政部门关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④贷款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⑤贷款学生个人证件复印件。

五、发现相关信息错误后的处理方法

(一)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错误、有缺漏的审批表及借款合同,相关学院应尽快更正,并补充相关材料。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补救更正。

(二)如发现错误的审批表及借款合同无法及时更正或补充材料,将按照国开行和省资助中心有关规定,谢绝贷款申请。

附件1:2013年河南大学助学贷款审批表及借款合同交叉审查安排表

附件2:2013年河南大学助学贷款审批表及借款合同交叉审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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