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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5年06月25日      作者:暂无      阅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7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教资助〔2015〕474号)要求,现就我校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做好外省籍在校生生源地贷款续贷工作

学院要组织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在校外省籍学生,在暑期离校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二、 做好河南省籍在校生生源地贷款宣传工作

1.做好贷款政策宣传工作。各学院要安排各年级辅导员负责,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在网站、微博、微信发布公告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生源地贷款政策宣传,不得因生源地贷款业务全面展开,拒绝在校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2.继续做好诚信教育工作。各学院要通过召开报告会、讲座、座谈会以及组织大型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既要注重金融知识宣传,又要加强自立自强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守信意识、自强成才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思想道德观念。

3.做好申请时间提醒工作。我省今年全面开展生源地贷款工作后,学生户籍所在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7月13日至8月10日期间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申请,8月10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生源地贷款申请,错峰处理。各学院要积极宣传,提醒学生注意申请时间,在有效时间内提交生源地贷款申请。

三、 做好河南省籍新生生源地贷款宣传工作

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有效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在今年招生录取过程中和新生入学报到前及时宣传生源地贷款政策,尤其要做好生源地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策划,提高效果,在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同时,按上述要求切实做好生源地贷款的各项工作。学生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把生源地贷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生源地贷款政策在我校全面实施。

河南大学学生工作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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