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我校圆满完成2014年度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共有152名往届毕业生申请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金额126.06万元,涉及贷款合同318笔,申请人数和金额远超过往年。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15〕196号)精神,我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受益面扩大,代偿对象由原来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大学生村干部扩大至符合文件要求的贫困县特岗教师、农村教育硕士和服务乡镇的学生。为了使符合代偿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及时全面享受到新政策,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贷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克服困难、加班加点,为往届贷款毕业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确保助学贷款代偿工作优质、高效、有序进行。在代偿工作全过程中,贷款管理中心通过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全面宣传和解读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和代偿金额等政策;安排专人负责,通过接听热线电话、在线QQ答疑和现场解释等方式,逐一耐心解答贷款毕业生的咨询和问题
按照国家和河南省代偿政策规定,合同是贷款和代偿的重要依据,缺少合同将无法享受代偿政策。但是,大部分贷款毕业生未能妥善保管贷款合同,造成合同损毁或遗失。考虑到贷款毕业生从外地回到母校办理代偿手续的实际困难,贷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每天中午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和周末也主动加班,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从2005年至今保管的70712份贷款合同中,为办理代偿的毕业生查找、复印贷款合同300份,免费打印申请材料450多份。老师们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热情周到的服务,得到了大家真诚的感谢和赞扬,很多在基层当教师的毕业生表示,一定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把来自母校的这份热情和真诚继续传递下去。
据悉,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旨在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的具体体现。我校认真落实贯彻此项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有助于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面向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意识;有助于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缓解就业压力;有助于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