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学生在所有贷款本息结清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下载打印全部《高校助学贷款结清凭证》;
2.下载并如实填写《助学贷款非恶意欠款证明申请书》;
3.学生将《助学贷款非恶意欠款证明申请书》和《高校助学贷款结清凭证》一起寄送至河南大学贷款管理中心(开封市金明大道河南大学金明校区办公楼451);
4.贷款中心审核学生材料后,填写《非恶意欠款证明》及《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证明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审批;
5.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审批通过后,贷款中心领回《非恶意欠款证明》,并联系学生领取;
6.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非恶意欠款证明》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