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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13日      作者:暂无      阅读:

各学院:

2016年,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到期还款率为98.21%,连续四年创历史新高。为保持先进,再创佳绩,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决定从寒假开始全面开展2017年到期贷款回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主要内容

针对我校2017年9月到期的4729笔贷款合同,在前一阶段回收的基础上,对截止目前仍未偿还的419笔贷款合同,多措并举,有效开展贷款回收工作。

二、目标任务

加强贷后管理,把握好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关键时间节点,为贷款毕业生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提高2017年9月到期贷款还款率,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三、工作要求

1.合理有效安排工作时间。2017年9月到期贷款还款的有效时间为1月13日—贷款到期日,根据不同的贷款期限,到期日为9月7日、9月20日和9月21日。各学院要按照《2017年到期贷款合同未还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抓好工作关键时间节点,针对不同到期日的贷款合同,有针对性地开展回收工作。

2.做好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各学院要落实工作职责,创新方式方法,多渠道、多层次建立贷款毕业生联系网络,通过信件通知、电话联系、网站宣传、入户家访等方式做好宣传教育和跟踪服务,有效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金融知识、支付宝还款流程、POS机还款方式等宣传,让每一位学生熟悉还款时间和具体流程,了解贷款违约产生的严重后果。

3.认真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各学院要制订符合学院实际情况的具体工作方案多次筛查逐个突破,积极落实工作目标,切实提高到期贷款还款率。及时登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通过“学生管理—联系记录”模块,录入贷款毕业生联系信息,认真做好回收记录。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提高绩效,使到期贷款回收工作成为贷后管理的重要举措和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的常态工作。学生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依据到期贷款还款情况,按规定使用风险补偿资金对工作成效好的学院和个人进行奖励。

附件:各学院2017年到期贷款合同未还款情况统计表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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