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和《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精神,为做好全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对象为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基本申请条件需要满足《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同时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且通过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三)国家助学金
学生通过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
二、评审程序
学校以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人数为依据,结合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大数据、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规模及管理绩效等因素,分配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学院根据分配名额评审国家奖助学金。
1.宣传动员。各学院要以精准资助为目标,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
2.学生申请。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按要求准确录入相关信息。
3.小组评议。学生所在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小组结合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结果,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专业或班级)拟获资助学生名单,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
4.学院审核及公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审核评议小组申报的初评结果。审核通过后,使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导出下载学院国家奖助学金拟获资助学生名单,线上线下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的网页链接及照片发送至学生资助工作群。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
5.信息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要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成员名单》《学院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附件1)、《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报告》(附件2)等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单独整理,不装订。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6.学校审核及公示。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学院报送的拟获资助学生名单及等级,审核通过后,将拟获资助学生建议名单及等级公示五个工作日,同时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结果的异议。
7.省级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全校受助学生信息及材料报送至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受全省评审专家组审核。
8.国家级审核。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国家奖学金学生信息报送至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受全国评审专家组审核。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30日之前
2.学院评审及公示:10月1日—10月10日
3.学校审核及公示:10月11日—10月16日
四、注意事项
1.严格评审原则。学生因选择不同培养方案、专业调整等原因导致就读专业、学院发生变化的,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原就读专业、学院参评,国家助学金在现就读专业、学院参评。
2.做好资格审查。各学院务必要做好学籍比对工作,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奖助学金数据报送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获助资格。如果学生在受助期间出现休学、离校等情况,学院需及时向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情况说明,学校将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
3.实施精准资助。根据《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乡村振兴期间如何延续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函〉的复函》精神,对在本省就读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检测对象家庭学生,按照最高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受今年洪涝灾害及疫情影响严重的特别困难学生,按照最高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强化资助育人。各学院要积极引导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有偿型资助项目,解决自己的实际困难。鼓励学生发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国家奖学金评审中,进一步挖掘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子的榜样引领作用。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中,加强对广大学生的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教育。在国家助学金评审过程中,着重培养受助学生的爱党爱国情怀、诚信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附件:
1.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2.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报告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