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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专项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19日      作者:      阅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2020〕30号)精神,学校决定为因疫情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专项困难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类别

发放对象为因疫情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主要分为四类。

第一类:2019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人或父母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学生;

第二类:2019年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但受疫情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人或父母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学生;

第三类:2019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湖北学生;

第四类:2019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其他地区的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群体学生。

二、发放标准

第一类:每人资助3000元;

第二类:每人资助2000元;

第三类:每人资助1000元;

第四类:每人资助500元。

如学生同时符合第一类及第三类条件,按照最高金额资助。第一类与第四类补助资金不能重复获得。

三、发放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专项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于开学后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对于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学生,可以先由学院或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代为申请,提前发放专项困难补助,待开学后再由学生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2.学院审核报送。学生辅导员初审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学院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发放。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申请,确认补助金额后,将专项困难补助金一次性汇入学生的银行卡中。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是学生资助战线全面参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制定周密方案,全面谋划和部署好各项学生资助工作。

2.认真排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要根据掌握的疫情信息,及时了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要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本人或父母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学生,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

3.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寒假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除了学校资助外,可以采取提供勤工助学、发放社会助学金等措施予以资助,帮助他们顺利渡过难关。


附件:河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专项困难补助申请表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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