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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作者:      阅读:

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文件精神,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4年春季学期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生(在校时间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除外)

二、报送材料

1、《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复学的学生,还未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的,请将《申请表II》盖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室公章后一起提交。

三、工作要求

学院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宣传服兵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知尽知”。学院要认真排查,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表》(见附件)信息统计工作,做到不漏报、错报

请各单位530,将信息表》电子Excel版以“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命名发送至邮箱15003782538@163.com纸质版盖章后与其他材料一起报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451室。

附件:2024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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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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