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工作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持续开展,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3〕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2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校2023届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毕业确认
请贷款毕业生于5月15日之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核对并修改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核对贷款贴息截止日等贷款信息,向辅导员老师反馈错误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每位贷款毕业生必须申请毕业确认,退学、休学、入伍等学生除外。
(二)单位审核确认信息
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毕业确认后,各学院、培养单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按照《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审核流程》(附件1)审核确认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的学生信息。对因退学、休学、入伍等特殊原因不能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做好信息汇总,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未申请毕业确认学生信息表》(附件2)。
(三)单位报送错误信息
各学院、培养单位在审核信息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院、年级、学制、贷款到期日有误,请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信息更正表》(附件3),于5月15日之前,将《信息表》和《更正表》一并报送至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行政楼45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003782538@163.com。
三、相关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借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将通知要求覆盖到每一位贷款毕业生,做好相关指导,确保所有贷款毕业学生按要求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2.提醒贷款毕业生牢记在线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定期登录系统。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按约偿还本息。学生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后要及时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保持联系畅通。
3.利用新媒体传播优势,在毕业季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宣传202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政策、合同义务、还款政策和流程,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给未来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附件:
1.《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审核流程》
2.《国家助学贷款未申请毕业确认学生信息表》
3.《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信息更正表》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