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借款学生申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及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审批,我校共有110名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高校助学贷款学生的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申请获得批准,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仍可享受财政贴息。
请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的借款学生查阅《2021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审批结果》,如有疑问,请工作时间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0371-22851233、15003782538
联系地址: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451房间
附:2021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