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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12日      作者:      阅读:

各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资助宣传与舆论引导,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和《2018年河南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宣传国家、河南省及我校建立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大力宣传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广开渠道、紧抓时机,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点开展一系列资助宣传活动,让宣传工作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二、主要目标

全面普及国家、河南省及我校实施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实现资助政策全覆盖,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对资助政策“应知尽知”,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在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推进教育脱贫攻坚方面的重点举措、重大进展和重要成绩,努力营造正面声音不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资助工作舆论环境。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丰富和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增强资助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宣传内容

1.党的十九大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部署精神及其解读;

2.《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和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3.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和申请办理程序;

4.学生资助工作重要部署及工作安排;

5.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果;

6.受助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工作者典型事迹;

7.金融基础知识、征信知识和诚实守信观念、自立自强观念。

四、宣传方式

1.通过各培养单位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传播平台,开设宣传专栏、推送宣传信息、开展教育活动,占领新时代宣传高地,扩大政策宣传影响力。

2.利用本单位宣传资源,以展板、横幅、海报、宣传册、宣传栏以及内部报刊等不同形式,传递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和工作信息。

3.结合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专业团队,采用入户家访、问卷调研等方式,全面宣传资助政策及资助措施。

4.利用考核监督检查、召开会议讲座、组织交流培训、举办主题活动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在不同场合、不失时机开展资助宣传。

五、重点措施

(一)上好两节课。深入推进落实学生资助宣传“两节课”制度,确保所有在校生在入学和毕业时各接受一次学生资助宣传教育。

(二)发放两张卡。向建档立卡学生和家长全面发放资助明白卡、温馨告知书(卡),确保其充分了解资助政策和受助情况。

(三)开展主题活动。学生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继续在全校组织开展“助学·筑梦·铸人”征文活动、“诚信校园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我与资助”微故事大赛。鼓励和支持各培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性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育人主题活动。

(四)建好资助服务站。完善各培养单位资助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资助服务站一站式服务功能,确保精准资助。

(五)树立资助典型。在本单位范围内评选、表彰、宣传资助育人先进典型。

(六)加强培训交流。对本单位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轮训,努力打造懂业务、会宣传、能战斗的资助宣传工作队伍。

六、相关要求

(一)建立资助宣传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全年资助宣传工作,对于学生资助重点宣传任务,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参与,积极协调、牵头推进、跟踪问效。各培养单位资助工作负责老师、贷款工作负责老师负责具体实施落实。

(二)把握资助宣传时机。在招生考试、新学期开学、学生毕业、“两会”和重大政策出台期间,针对不同群体开展集中宣传。在教育脱贫攻坚期内,大力宣传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及其成效,确保建档立卡学生及其家长充分了解资助政策、知晓受助情况。

(三)积极探索资助育人。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探索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路径,把资助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有机结合,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抓好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四)强化资助舆情管理。开通学生资助工作咨询热线电话。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积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受助学生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警示教育。

(五)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在宣传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学生的尊严和隐私,不得让学生在照片、视频等宣传材料中充当“盆景”,涉及学生个人的事项必须征得学生本人同意。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尽快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具体工作方案,于3月19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金明校区行政楼45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15003782538@163.com。全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含文字报告、图文影像资料等)于11月31日前报送。

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培养单位资助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资料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对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报送材料及时完整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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