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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作者:      阅读:

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4〕14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签订纸质合同及承诺书

各单位要及时领取、发放纸质合同及承诺书,认真组织学生签订。具体要求如下:

1. 领取时间:11月19日;

2. 签订时间:11月19日—11月22日;

3. 领取地点:开封校区在金明校区行政楼215室,
                            郑州校区在四斋113室;

4. 纸质合同一式四份,承诺书一式二份;

5. 请核对借款合同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

6.核对无误后,学生须在合同背面的“借款学生”处签字,日期填写为:2024年11月19,原则上合同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7. 学生须在承诺书的“承诺人”处签名,“学校”处填写:河南大学,日期填写为:2024年11月19

8. 学生签订合同和承诺书时用黑色水笔填写,不能涂抹。

二、 报送电子合同

根据合同实际签订情况,各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审查学生基本信息,核实无误后,于11月19日下午6:00前报送电子合同。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学院贷款业务系统:①依次点击“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点击“批量审核”、选择“河南省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点击“确定”;②依次点击“汇总并提交”、选择“河南省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点击“汇总学生贷款合同并提交”、点击“提交”和“确定”。③点击“复核并上报”和“确认”。

三、 报送纸质合同、承诺书及申请表

各单位要认真收集、审查和整理每一位借款学生的纸质合同、承诺书、《河南大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确认准确无误后,于11月22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封校区交至行政楼215室,郑州校区交至四斋113室)。具体要求如下:

1. 根据合同“辅助归档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借款合同,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要将每位学生的一式四份合同放在一起;

2. 承诺书只需报送1份,另一份由学生自己留存;

3. 申请表、承诺书与纸质合同一并报送,排放顺序同纸质合同一致。

四、 注意事项

1.在签订过程中如发现合同有误,可以将作废合同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封校区行政楼215室,郑州校区四斋113室),核实信息后重新打印后补签。

2. 各单位要提醒借款学生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看个人信息。贷款合同签字盖章完毕后,其中1份会返还给学生,请本人妥善保管。

3.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借款学生关注“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我校助学贷款资金发放进度,并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贷款及征信知识宣传,大力开展诚信感恩教育,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及违约后果。

附件:

1.借款合同签订模板

2.承诺书签订模板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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