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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评先奖优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04日      作者:暂无      阅读: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6届毕业生评先奖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4日—5月12日为各学院评选及公示时间,5月13日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学生处。

二、评选项目及比例

1、评选项目:优秀学生、河南大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学金。

2、评选比例:优秀学生的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0%;河南大学奖学金获得者须从优秀学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7%;单项奖学金不限比例,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三、评选程序

1、公布评选信息

学院要通过公告栏、网络等多种方式将各奖项评选信息向全体毕业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让学生人人知晓。

2、学院评选

遵循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的基本程序,确保学院评选工作规范进行。

3、网上申报

学院在评选工作结束后,登录学生处网站上的“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程序。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2日,届时未完成网上申报程序者无法进入学校评选程序。单项奖学金不从“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报。

4、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学院将评先奖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根据从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导出的获奖学生信息整理成附件2,单项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打印并由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并将三者电子版发送至hdxsglk@qq.com,同时将单项奖学金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学生管理科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

5、学校审批、公示与表彰

学生处将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审查汇总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由学校予以表彰。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按照《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08]172号)的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规范进行。学生奖学金严禁以任何名义截留使用。

2、毕业生评先奖优工作是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毕业生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评先奖优对学风校风的促进作用和对在校大学生的示范引导作用。

学生处

2016年5月4日


附件1:2016届毕业生评先奖优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16届毕业生评先奖优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Excel表)

附件3:2016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Excel表)

附件4:河南大学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一份,手写打印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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