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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专题学习资料(二)

2015年10月26日      作者:暂无      阅读:

关于自杀预警与处理流程

1、及时发现

(1)识别自杀的征兆

言语上的征兆有:

①流露出无助或无望的心情或无价值感

②表达过死的念头,谈论与自杀有关的事或开自杀方面的玩笑

③谈论自杀计划,包括自杀方法、日期和地点、易获得的自杀工具等

④直接说出:“我希望我已死去”、“我再也不想活了”

⑤间接说出: “我所有的问题马上就要结束了”、“现在没人能帮得了我”、“没有我,别人会生活得更好”、 “我再也受不了了”、“我的生活一点意义也没有”等

行为上的征兆:

①睡眠、饮食或体重明显增加或减少,过度疲劳,体质或个人卫生状况下降

②易激惹,过分依赖,持续不断地悲伤或焦虑,常常流泪

③注意力不集中、成绩下降、经常缺勤

④孤僻、人际交往明显减少

⑤无缘无故地生气或与人敌对

⑥饮酒或吸毒的量增加

⑦突然把个人有价值、有纪念性的物品送人,或与亲朋告别

⑧出现突然的、明显的行为改变,如曾经情绪一直不好,突然变得很平静甚至比较高兴了

⑨频繁出现意外事故

(2)识别精神疾病的症状

*抑郁症的可疑症状

如果一个人在两周或更长时间内,同时存在三个下述症状,尤其是第l、第2第13项,即需怀疑罹患抑郁症的可能:

几乎每天心情都非常恶劣

对以前感兴趣的东西或活动失去兴趣

感到麻木、空虚、无聊

躯体疼痛(胃痛、头痛)

睡眠困难(难以入睡、早醒或睡得过多)

体重改变或饮食习惯改变

过分的挫败感和过分自责

集中注意力、思考问题困难

和平常比,更易怒、紧张或易激惹以

感到无价值、内疚或满心羞愧

彻底的无助感、无望感

没有精力或动力,内心有压力感

反复出现死亡或自杀的想法,觉得活着还不如死了好

*精神分裂症的可疑症状:

如果一个人在一个月以内有下列两种以上的症状,需高度怀疑罹患此病:

①幻觉(看到或听到他人对自己思想及行为的批评,或听到两人以上彼此交谈,但实际上这些声音或图像并不存在)。

②妄想(超越现实中个人所能达成或与现实不符的想法,如有的病人会说自己当总统、主宰世界、拯救众生等与现实不符的想法)。

③语无伦次(思维松弛、语言逻辑性差,难以理解)。

④冲动或怪异的行为(有可能伤人或伤己的行为,及不可理解的异常行为)。

⑤情感上则陷于停滞,行为退缩(情感不能与内心体验相吻合、与周围环境不协调)。

⑥发病后在工作能力、人际关系、自我照料等功能上明显降低(影响到工作生活的各方面)。

*双相情感障碍的可疑症状:

双相情感障碍主要表现为心境高涨与心境低落交替发作。心境低落时多为抑郁发作的表现,心境高涨时以情绪高涨、兴趣增加、精力和活动增多为主要表现,且持续时间达一周以上。可疑症状如下:

①言语比平时显著增多。

②联想加快,思维奔逸自感言语跟不上思维活动的速度。

③注意力不集中,或者随境转移。

④自我评价过高,甚至显得荒谬离奇,如一个普通学生认为自己是万物之神。

⑤自我感觉良好,如感头脑特别灵活,或身体特别健康,或精力特别充沛。

⑥睡眠的需要减少,且不感疲乏。

⑦活动增多,或精神运动性兴奋。

⑧行为轻率或追求享乐,不顾后果,具有冒险性、挥霍性;

⑨性欲望及社交欲望明显亢进。

2、及时报告

(1)发现自杀危机倾向的人及时报告给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辅导员,也可直接报告学生处、研工部、心理咨询中心、保卫处等部门。

(2)院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应当尽快与该学生进行直接面谈,并从相关人员处了解情况。

(3)院系请有自杀倾向学生送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初步评估或直接送专科精神病医院进行诊断。

(4)主管人员对于所有关于自杀的汇报都要认真对待。

3、做好监护

(1)院系负责看护。家长到达学校之前,看护工作一般情况下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一般是24小时监护。

(2)三人以上在场。在看护学生时,要至少有三人以上同时在场。保证必要时交替工作。负责看护人最好是该生熟悉并信任的教师。

(3)临时安全住宿。 家长到校之前,该生可住在学校的宾馆里,一定选择一楼或两楼的房间,同时有两人以上的辅导员或学生干部陪伴,以免一旦该生情绪失控,试图跳楼时保证安全降落地面。同时要将有可能被拿来用作自杀工具的危险物品全部拿掉,确保该生生命安全。

(4)尽快送到专业医院。辅导员和学生都没有监护的义务,他们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不能完全有效地阻止危险的发生。所以监护时间越短越好,尽快将该生送往专科医院。

(5)简短培训负责看护的人员。在看护人员执行监护任务之前,要有简短的对监护任务的介绍,心理危机的特点,抑郁症的一般规律,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被监护学生可能的反应,不能两人同时离开当事人等具体工作方法。

4、初步评估

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专业教师进行自杀倾向及自杀的风险程度作出评估。心理咨询人员无权进行精神疾病诊断,但可以进行疑似自杀倾向和疑似精神疾病的初步评估。

因为精神疾病的复杂性及高校心理咨询中心缺少精神诊断经验,有时难以对复杂的精神疾病做以准确评估。如有必要,学校可以邀请有三位中级职称或以上的精神病医生来校会诊,根据诊断结果指导下一步工作。

当发现学生有自杀倾向时,心理咨询教师要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为第一重要,不要承诺向其家长和老师保密,让学生知道学校将通告其父母及院系的现实,咨询师要在咨询记录上明确说明。无论该生是否同意,院系都要将这个情况通报家长。

5、通知家长

(1)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及时就医。根据目前的精神卫生管理条例,只有家长或监护人才有权利要求该生住院。如果心理咨询中心评估后认为该生有自杀的风险,或有严重精神疾病,均由学生所在院(系)通知家长,在家长知情并同意及陪伴的情况下,由院(系)负责人及家长送学生到学校指定专科医院就诊。

(2)家长暂时无法到达的处理。若短时间内难以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而学生的心理问题已严重危及到自身生命安全,学校可直接送学生到医院就诊(非住院);同时,通过各种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

(3)要让家长感受到学校对学生的关心,不要让家长产生学校推脱责任的误解。

(4)要理解与接纳家长对孩子担心的情绪,向家长介绍有关自杀及精神疾病的知识,消除家长对精神疾病的恐惧。

(5)说服家长尊重专业的诊断和治疗建议。有的时候,因为家长不了解精神疾病的知识,也因为担心精神疾病会影响孩子的学业与发展,家长不愿意承认孩子有病,不愿接受专业的诊断和建议,提出要求在校陪读,让孩子正常上课等要求。工作人员要尽量说服家长尊重专业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6)让家长承担其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果不能说服家长时,为了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学校仍要坚持尊重专业的诊断和建议,让家长承担其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6、转介医院

(1)对经初步评估为疑似自杀倾向者和患有严重心理疾病者要及时转介到本省市正规的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确认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

(2)到医院进行诊断,一般由家长陪同。

(3)因特殊情况家长不能陪同,由学生所在院系辅导员陪同。

7、必要时将危机学生强制送医院监护

当危机学生的行为已构成对自身及他人的威胁,严重影响学校秩序,家长还没赶到学校时,学校可以联系公安部门,强制送到医院监护,待家长到来后,由家长办理就诊事宜。

8、确诊为精神障碍的应对措施

(1)医生建议住院治疗的学生要住院治疗

学生住院治疗要有家长办理住院手续,因特殊情况家长不能陪同,学校老师需持有家长或监的委托书(内容:委托学校代理家长办理住院手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盖章),代替家长办理住院手续。

(2)医生建议或家长提出回家服药休养可回家休养

给医生建议或家长提出回家服药休养的学生办理休、退学手续。

要给家长介绍在休养期间精神障碍护理的有关常识,以免在休养期间发生再次自杀

(3)保持联系,经常关爱

在学生休养期间辅导员及本班、同宿舍同学要和他保持经常的联系,关心他,鼓励他战胜疾病,使他感受对老师、同学的温暖,尽快恢复健康。

(4)复学

对精神病康复后提出复学的学生,要求其持有正规的精神专科医院的医生诊断证明(证明其已康复,可以复学),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9、对可以在学校坚持学习学生的心理辅导

(1)辅导员心理疏导

(2)心理咨询中心的专业咨询

10、持续关怀

11、总结经验教训

完成事件处理全过程报告,分析学生自杀原因,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完善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加强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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