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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自由:社会活力之源

2015年05月12日      作者:暂无      阅读:

  自由是社会活力之源,也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理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本质属性。

  我们倡导的自由,不是少数人的、形式上的、虚伪的自由,而是绝大多数人的、实质上的、真实的自由;不是凌驾于社会利益之上的、绝对的个人自由,而是受到法律和规范制约、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自由;不是超越发展阶段和现实承受能力的自由,而是与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相适应的自由。社会主义的自由,不只是追求物质生活的改善,更重要的是保证人民充分享有发展自我、实现自我的机会,使每个人都能人生出彩、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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